問題詳情

48 中央主計機關核定各機關單位預算之分配預算,應通知下列那些機關?
(A) 審計部、主管機關、原編造機關、行政院研考會
(B) 財政部、審計部、中央銀行及原編造機關
(C) 財政部、審計部、主管機關及原編造機關
(D) 財政部、審計部、原編造機關及行政院研考會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計算中-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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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算法第 56 條各機關分配預算,應遞轉中央主計機關核定之。預算法第 57 條前條核定之分配預算,應即由中央主計機關通知中央財政主管機關及審計機關,並將核定情形,通知其主管機關及原編造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