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維成】評論
邦聯制成員是各自擁有國家獨立主權;而地方政府與中央政府是同一主權國家,是基於分工授權而來,不具備邦聯型態.邦聯與聯邦本是同屬於聯邦主義的範疇。聯邦主義在制度上有兩種類型:一種是聯合起來的邦(聯邦),一種是邦的聯合(邦聯)。聯邦制國家和邦聯制國家在教科書中幾乎毫無例外地被劃入複合制國家一類。儘管邦聯的成員國常常以一個聲音發言,要說一個邦聯制國家是一個複合國,卻似乎有點牽強,因為邦聯是一種介乎國家與非國家之間的人類組織形式。聯邦與邦聯的分類方法,像許多其他的二分法一樣,是對複雜現實的簡單化。原則上,邦聯是一個由若干獨立國家組成的鬆散國家聯盟,類似以前的同盟國。一般說來,邦聯本身不具備構成一個國家所必需...
【yeeyee1512】評論
邦聯制為獨立成員的聯盟 (各成員國都是獨立主權的國家)ex 歐盟 聯邦制為統一國家 ex 美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