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1 下列對於法院裁判評議之敘述,何者錯誤?
(A)最高法院之評議由 3 人或 5 人合議之
(B)評議於裁判確定前不予公開
(C)地方法院之評議由 1 人獨任或 3 人合議
(D)高等法院由 3 人合議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簡單0.851406
統計:A(424),B(13),C(35),D(11),E(0)

用户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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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內容】法院組織法 第3條 (法院之組織獨任制與合議制)地方法院審判案件,以法官一人獨任或三人合議行之。高等法院審判案件,以法官三人合議行之。最高法院審判案件,以法官五人合議行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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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內容】法院組織法 第103條 (評議不公開)裁判之評議,於裁判確定前均不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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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內容】法院組織法 第106條 (評議之記載與守密)評議時各法官之意見應記載於評議簿,並應於該案裁判確定前嚴守秘密。案件之當事人、訴訟代理人、辯護人或曾為輔佐人,得於裁判確定後聲請閱覽評議意見。但不得抄錄、攝影或影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