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5. 貨車裝載整體物品之長度、高度、寬度超過規定,應向警察機關申請核發臨時通行證,憑證行駛。
(A)O
(B)X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55102
統計:A(78),B(108),C(0),D(1),E(0)

用户評論

【用戶】傻小德

【年級】高三上

【評論內容】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八十條   貨車裝載整體物品有左列情形之一者,應填具申請書, 繪製裝載圖,向起運地或車籍所在地公路監理機關申請核發臨時通行證,憑證行駛。 一、裝載整體物品之長度、高度、寬度超過前條之規定 者。二、裝載整體物品之軸重、總重量或總聯結重量超過第 三十八條第一項第二款、第三款限制者。 前項裝載整體物品行駛於高速公路之汽車,其長度超過第三十八條第一項第一款規定,重量超過前項第二款規 定,寬度超過三‧二五公尺,高度超過四‧二公尺者,接受申請之公路監理機關應先洽經高速公路管理機關認 可後,始得核發通行證。 同一事業機構或公司行號,經常以同一汽車裝載同一性質規格之物品時,得依前二項規定申請核發六個月以內 之臨時通行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