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5 大陸地區人民依規定進入臺灣地區參加會議或活動,主管機關得專案許可並免予申報,不包括下列何者?
(A)參加行政院委託的民間團體舉辦並經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的兩岸會談
(B)參加國際體育組織委託舉辦並經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的活動
(C)參加半官方之國際組織舉辦並經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的活動
(D)參加民間團體舉辦的國際活動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696429
統計:A(7),B(7),C(3),D(39),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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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震冬】評論

路跑,泳渡日月潭

Clovia】評論

大陸地區人民進入臺灣地區許可辦法第 52 條大陸地區人民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經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依本條例第七十七條規定專案許可並免予申報:一、國際體育組織自行舉辦或委託我方舉辦,並經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之會議或活動。二、政府間或半官方之國際組織舉辦,並經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之國際會議或活動。三、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舉辦之國際會議或活動。四、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舉辦之兩岸交流會議或活動。五、本條例第四條第一項所定機構或依第二項規定受委託之民間團體舉辦,並經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之兩岸會談。大陸地區人民依前項規定申請進入臺灣地區,依本辦法規定之程序辦理。但前項第一款至第三款與國際組織訂有協議,或第五款之機構或民間團體與大陸地區法人、團體或機構訂有協議者,依其協議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