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2.、33.題為題組
◎ 臺灣同志運動先驅祁家威與男伴 2013 年 3 月到萬華區戶政事務所登記結婚遭駁回,而走上推動同性婚姻合法化漫漫長路,最後,促使我國於 2019 年以專法保障同婚。為了解此一合法化之歷程,小智整理了一張事件演進的表格如下(表二):

【題組】32. 有關此一法律的變遷,其涉及的效力與救濟途徑,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婚姻登記屬於行政處分,不服處分在提出訴訟前應先採請願作為救濟手段
(B)司法院大法官對於同婚釋憲案,得召開憲法法庭撤銷原行政處分
(C)公投結果只有諮詢性的效力,執政者仍可依照己意通過專法保障同姓婚
(D)《司法院釋字第 748 號解釋施行法》應優先《民法》適用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計算中-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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