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飄飄】評論
第 4 條個人稿費、版稅、樂譜、作曲、編劇、漫畫及講演之鐘點費之收入。但全年合計數以不超過十八萬元為限。
【h31110509】評論
稿費應該是給付超過20000元,要扣繳。題目中是剛好20000元,所以免予扣繳。而180000元那個是申報綜所稅的。應該是這樣吧!
【一笑奈何】評論
免稅所得自然不需要扣繳而個人著作費:定額免稅18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