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斯拉】評論
不是有新增單方申請仲裁嗎?
【Sweetbay】評論
可以單方申請仲裁的限制罷工行業,而且是調整事項才行。第25條勞資爭議當事人之一方為第五十四條第二項之勞工者,其調整事項之勞資爭議,任一方得向直轄市或縣(市)申請交付仲裁;其屬同條第三項事業調整事項之勞資爭議,而雙方未能約定必要服務條款者,任一方得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交付仲裁。
【小銀】評論
A:根據39條,要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裁決。所以是勞動部才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