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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0 依採購法第27條第1項規定辦理之招標公告,應登載事項,不包括履約期限。 (A)O(B)X
問題詳情
670
依採購法第27條第1項規定辦理之招標公告,應登載事項,不包括履約期限。
(A)O
(B)X
參考答案
答案:B
統計:A:1,B:6,C:0,D:0,E:0
難度:計算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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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1 銷售採購公報及提供採購網站資訊服務,得向採購公報訂戶及資訊服務使用者收費;其收費標準,由銷售廠商定之。 (A)O(B)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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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2 採購法第28條第1項所稱公告日,指上傳政府採購資訊公告系統之日;邀標日,指廠商收到機關邀請廠商投標通知單之日。 (A)O(B)X
673 依採購法第61條規定辦理決標結果之公告,其以轉售為目的所為之採購涉及商業機密者,得免予決標公告,但應附記不公告之理由。 (A)O(B)X
674 機關辦理採購,招標公告或招標文件不得公開預算金額。 (A)O(B)X
675 依採購法第61條規定辦理無法決標之公告,應於廢標後、重行招標前刊登,並不得超過廢標後三星期。 (A)O(B)X
676 依採購法第61條規定辦理無法決標之公告,應於廢標後、重行招標前刊登,並不得超過廢標後二星期。 (A)O(B)X
677 機關辦理採購,採公開招標方式辦理者,如於開標前取消採購,則應刊登無法決標公告。 (A)O(B)X
678 機關辦理巨額採購,第1次選擇性招標之廠商資格預先審查,其公告自刊登政府採購公報日起至截止收件日止之等標期,(未提供電子領投標及公開閱覽),除條約或協定另有規定者外,應訂定28日以上之合理期限
679 機關辦理巨額採購,第1次選擇性招標之廠商資格預先審查,其公告自刊登政府採購公報日起至截止收件日止之等標期,(未提供電子領投標及公開閱覽),除條約或協定另有規定者外,應訂定14日以上之合理期限
102. 機關辦理採購,除我國締結之條約或協定另有規定者外,下列何種情形,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其等標期得視案件特性及實際需要合理訂定,不適用招標期限標準規定? (A)依採購法第22條以預先建立
680 招標期限標準所定等標期或截止收件期限,其敘明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算者,應自公告或邀標之當日起算。 (A)O(B)X
103. 機關辦理採購,依採購法第93條之1規定辦理電子投標並於招標公告或招標文件敘明者,等標期得縮短A日。但縮短後不得少於B日? (A)A=2日;B=5日。 (B)A=3日;B=5日。 (C)A=3
681 機關辦理未達公告金額之公開招標(未提供電子領投標及公開閱覽),除我國締結之條約或協定另有規定者外,依招標期限標準之規定,其等標期不得少於5日。 (A)O(B)X
104. 機關辦理採購,依採購法第93條之1規定辦理電子領標並於招標公告敘明者,等標期得縮短A日。但縮短後不得少於B日? (A)A=2日;B=5日。 (B)A=3日;B=5日。 (C)A=3日;B=7
682 機關辦理未達公告金額之公開招標(未提供電子領投標及公開閱覽),除我國締結之條約或協定另有規定者外,依招標期限標準之規定,其等標期不得少於7日。 (A)O(B)X
105. 機關辦理採購,於6個月內重行或續行招標且招標文件內容未經重大改變者,其等標期,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不得少於A 日,公告金額以上之採購不得少於B日? (A)A=2日;B=5日。 (B)A=3日;
106. 機關辦理採購,於等標期截止前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內容者,應視需要延長等標期。前項變更或擴充,除非屬重大改變,且原定截止日前幾日公告或書面通知各廠商者,得免延長等標期? (A)5日。 (B)7日
683 機關辦理預算金額200萬元之特殊採購,採公開招標,資格有實績規定,其公告自刊登政府採購公報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止第1次招標之等標期,至少要有28日。 (A)O(B)X
107. 機關於等標期截止前取消或暫停招標,並於取消或暫停後,且招標文件內容未經重大改變者,最多於多久期間內重行招標者,等標期得考量取消或暫停前已公告或邀標之日數,依原定期限酌予縮短? (A)6個月內
684 機關於辦理公開取得書面報價或企劃書訂定之等標期,因屬未達公告金額,其等標期,得逕以下限期限5日訂之。 (A)O(B)X
108. 機關辦理公開招標,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其等標期(未提供電子領投標及公開閱覽)不得少於幾日? (A)3日。 (B)5日。 (C)7日。 (D)14日。
685 機關依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規定辦理公告金額以上採購之公開評選,其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收件日止之等標期(未提供電子領投標及公開閱覽),應訂定10日以上之合理期限。第2次以後之等標期,由機關視
109. 機關辦理非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之採購選擇性招標之廠商資格預先審查,巨額之採購,其等標期(未提供電子領投標及公開閱覽)不得少於幾日? (A)7日。 (B)10日。 (C)14日。 (D)21
686 機關依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11款規定辦理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之公開徵求房地產採購,其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收件日止之等標期(未提供電子領投標及公開閱覽),應訂定14日以上之合理期限。 (A)
687 招標期限標準第7條第2項所稱「重大改變」,例如廠商資格的放寬、數量的明顯變更。 (A)O(B)X
111. 機關於等標期截止後流標或廢標,並於其後多久期間內重行招標且招標文件內容未經重大改變者,等標期得予縮短,公告金額以上之採購不得少於7日? (A)6個月內。 (B)3個月內。 (C)1年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