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78 關於家事事件之審理原則,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在改定監護人事件,法院不受聲請人表明之監護人選所拘束,此乃職權主義(公權主義)之展現
(B)在確認婚姻無效事件,法院不受當事人自認關於婚姻有效或無效之事實所拘束,此乃職權探知主義 之展現
(C)在認可收養事件,當事人於請求法院裁判前,應經法院調解,此乃調解前置及促成合意原則之展現
(D)離婚事件與酌定未成年子女親權事件合併請求,此乃統合處理原則之展現

參考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