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二、甲以乙無權占有位於花蓮縣新城鄉之土地為由,起訴請求乙返還無權占有之土地。乙提出抗辯稱,占用土地是經過甲的父親同意,並不是無權占用。請回答下列問題:
【題組】⑴訴訟審理後,經法院闡明,乙進而主張與甲的父親間有使用土地之借貸契約存在,並且因為甲的父親已經死亡,契約關係由甲單獨繼承,兩造間有使用借貸契約。甲可否追加起訴請求確認兩造間使用借貸關係不存在?(8 分)

參考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