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安安
【年級】小二上
【評論內容】四、出納管理人員每六年至少職務或工作輪換一次,並貫徹職務代理制度五、主辦出納及出納管理人員應於後任接替之日起二日內完成交代;必要 時,得陳報機關首長核准於十日內交代完畢。
【用戶】Mariana Klave
【年級】高一下
【評論內容】(B)選項有改修法前:出納管理人員每六年至少職務或工作輪換一次,並貫徹休假代理制度。修法後:出納管理人員每六年至少職務或工作輪換一次,並貫徹職務代理制度。(D)選項出納管理人員超過一人時,應按業務實際狀況,適當分配其工作,並按其職務範圍,詳細規定其職掌及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