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5.( ) 就讀國中的小明,一時無聊,拿著球棒敲打停在路邊的車輛,造成多輛汽車的車體和玻璃毀損,請問:若依民法相關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小明的行為屬於侵權行為,須以金錢賠償為原則
(B)小明是屬於無行為能力人,其行為不具法律效力
(C)小明的法定代理人,必須負起連帶損害賠償責任
(D)小明須經法定代理人同意後,才負損害賠償責任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5
統計:A(1),B(0),C(1),D(0),E(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