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邱】評論
其他所得
【alvn.tw】評論
答案B:列第八類所得,競技,競賽,機會中獎競技、競賽及機會中獎之獎金或給與:凡參加各種競技比賽及各種機會中獎之獎金或給與皆屬之:一、參加競技、競賽所支付之必要費用,准予減除。二、參加機會中獎所支付之成本,准予減除。三、政府舉辦之獎券中獎獎金,除依第八十八條規定扣繳稅款外,不併計綜合所得總額。
【yipeiwei】評論
薪資所得包含:薪金、俸給、工資、津貼、歲費、獎金、紅利(公司給的)、各種補助費 (公司給的)若是職工福利委員會發的,列為「其他所得」不計入薪資所得:加班費每人每月不超過46小時(超過46小時列薪資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