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893承辦專案管理之廠商,其負責人或合夥人不得同時為與該服務有關之規劃、設計、施工或供應廠商之負責人或合夥人。但承辦專案管理之廠商與規劃、設計、施工或供應廠商,同時為同一其他廠商之關係企業,則尚無不可。
(A)O
(B)X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5
統計:A(1),B(1),C(0),D(0),E(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