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ung DeJeng】評論
本題解答應該是行政訴訟法198才對哦。
【Sue Sue Jeter】評論
對~不好意思!我那時只是想做一下註記~沒有注意到!謝謝指正
【dephny-坐四望三感恩】評論
訴願法第83條受理訴願機關發現原行政處分雖屬違法或不當,但其撤銷或變更於公益有重大損害,經斟酌訴願人所受損害、賠償程度、防止方法及其他一切情事,認原行政處分之撤銷或變更顯與公益相違背時,得駁回其訴願。前項情形,應於決定主文中載明原行政處分違法或不當。行政訴訟法第198條行政法院受理撤銷訴訟,發現原處分或決定雖屬違法,但其撤銷或變更於公益有重大損害,經斟酌原告所受損害、賠償程度、防止方法及其他一切情事,認原處分或決定之撤銷或變更顯與公益相違背時,得駁回原告之訴。前項情形,應於判決主文中諭知原處分或決定違法。兩法長得好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