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04下列有關投標廠商資格之敘述,何者為非?
(A)具有相當人力證明之範圍得包括投標廠商現有與承包招標標的有關之專業或一般人力證明。
(B)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基本資格證明,除依法令就一定專門技能人員之人數為規定者外,不得對其人數予以限制。
(C)政黨與其具關係企業關係之廠商,不得參與投標,但得作為投標廠商之分包廠商。
(D)外國廠商附經公證或認證之資格文件中文譯本,其中文譯本之內容有誤者,以原文為準。第 36 條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非常簡單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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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芳逸】評論

第 4 條機關依本法第五條第一項規定委託法人或團體代辦採購,其委託屬勞務採購。受委託代辦採購之法人或團體,並須具備熟諳政府採購法令之人員。代辦採購之法人、團體與其受雇人及關係企業,不得為該採購之投標廠商或分包廠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