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7. 日前在臺北傳出一名十八歲高中生與十三歲的學童發生性關係,而被該學童之家長提起告訴,即使當事人雙方是基於自願,此行為已經觸犯下列何項法規?
(A)性侵害犯罪防治法
(B)社會秩序維護法
(C)刑法第227條妨害性自主罪
(D)兒童及青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困難0.382979
統計:A(5),B(1),C(18),D(23),E(0)
用户評論
【Ting-Yun】評論
因為高中生已滿18歲,適用刑法227條妨害性自主罪,對於未滿十四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