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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式支出」,係指稅法或其他法令針對特定個人、團體或事項給予之租稅減免,一經立法通過,則造成稅基之侵蝕與稅收之損失。截至2010年底止,所得稅租稅減免項目,共計101項,其中個人綜合所得稅部分,金額最大前3項為:(1)儲蓄投資特別扣除額,稅收影響金額估計約為329億元;(2)雇主負擔之公、勞保及全民健康保險保費不視為員工薪資所得,稅收影響金額估計約為193億元;及(3)退職所得定額免稅,稅收影響金額估計約為114億元。營利事業所得稅部分,金額最大前3項為:(1)公司投資於自動化、資源回收、研究發展、節約能源等設備或技術之支出適用投資抵減,稅收影響金額估計約為741億元;(2)符合規定之新興重要策略性產業五年免徵營利事業所得稅,稅收影響金額估計約為340億元;(3)製造業及相關技術服務業新投資創立或增資擴展5年免稅,稅收影響金額估計約為82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