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主是我】評論
改 票據法
【Frank Lin】評論
(D)選項:甲、丙、戊不負責任,乙、丁應負金額壹仟萬元之票據責任
【【站僕】摩檸Morning】評論
原本題目:64.甲簽發壹拾萬元支票於乙,乙將該票背書轉讓給丙,丙再背書給丁,丁取得票據後與乙商量變更票據金額,乙 同意將金額變更為壹仟萬元。丁其後即將該票據金額變更為壹仟萬元後背書轉讓給戊,戊未知悉前揭變更之情事,將 票據背書轉讓於己。下列何者正確?(A)甲、丙、戊應負金額壹拾萬元之票據責任,乙、丁應負金額壹仟萬元之票據責任(B)甲、丙不負責任,乙、丁、戊應負金額壹仟萬元之票據責任(C)甲、丙應負金額壹拾萬元之票據責任,乙、丁、戊應負金額壹仟萬元之票據責任(D)#、,Zi、TJfi貞金客員壹{千M3之胃#責任修改成為64.甲簽發壹拾萬元支票於乙,乙將該票背書轉讓給丙,丙再背書給丁,丁取得票據後與乙商量變更票據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