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芝】評論
最高法院刑事判例97年台上字第6315號 刑法第129條第1項所稱之「其他入款」,係指租稅以外之稅捐、規費等一切公法上收入之款項,並不以稅捐為限。
【vanesaafan】評論
刑法第129條第1項 公務員對於租稅或其他入款,明知不應徵收而徵收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七千元以下罰金。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七千元以下罰金。
【達成目標 努力不懈】評論
請問各位如果是問瀆職罪 D選項是不是就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