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1 關於刑法第 129 條第 1 項違法徵收罪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本罪之行為主體包含所有刑法上之公務員
(B)本罪包含依私法關係之入款
(C)本罪之主觀要件限於明知
(D)本罪不包括應徵收而不徵收之情形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困難0.368794
統計:A(9),B(52),C(21),D(59),E(0)

用户評論

小芝】評論

最高法院刑事判例97年台上字第6315號 刑法第129條第1項所稱之「其他入款」,係指租稅以外之稅捐、規費等一切公法上收入之款項,並不以稅捐為限。

vanesaafan】評論

刑法第129條第1項 公務員對於租稅或其他入款,明知不應徵收而徵收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七千元以下罰金。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七千元以下罰金。

達成目標 努力不懈】評論

請問各位如果是問瀆職罪 D選項是不是就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