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二、有關刑事訴訟法第 95 條規定:「訊問被告應先告知左列事項︰犯罪嫌疑及所犯所有罪名。罪名經告知後,認為應變更者,應再告知。…」則罪名告知時點應如何認定始合法?(25 分)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非常簡單0.951374
統計:A(16),B(22),C(1350),D(31),E(0)

用户評論

Scorpion】評論

14個職等,數字越大職等越高

貼貼樂 ( ̄︶ ̄)↗】評論

公務人員任用法 第5條 (公務人員之任等)公務人員依官等及職等任用之。官等分委任、薦任、簡任。職等分第一至第十四職等,以第十四職等為最高職等。委任為第一至第五職等;薦任為第六至第九職等;簡任為第十至第十四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