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suanchu Lai】評論
法規名稱:公務人員考績法施行細則 修正日期:民國 96 年 10 月 30 日第 13 條 本法第十二條第一項第一款所稱平時考核記大功、記大過之標準如下:一、有下列情形之一,一次記一大功:(一)執行重要命令,克服艱難,圓滿達成使命者。(二)辦理重要業務,成績特優或有特殊績效者。(三)搶救重大災害,切合機宜,有具體效果者。(四)對於重大困難問題,提出有效方法,順利予以解決者。(五)在惡劣環境下,盡力職務,圓滿達成任務者。二、有下列情形之一,一次記一大過:(一)處理公務,存心刁難或蓄意苛擾,致損害機關或公務人員聲譽者。(二)違反紀律或言行不檢,致損害公務人員聲譽,或誣陷侮辱同事,有確實證據者。...
【確定目標後,專注踏實的實現】評論
考績法施行細則修正日期104 年 12 月 30 日第13條 本法第十二條第一項第一款所稱平時考核記大功、記大過之標準如下: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一次記一大功: (一)執行重要命令,克服艱難,圓滿達成使命者。 (二)辦理重要業務,成績特優或有特殊績效者。 (三)搶救重大災害,切合機宜,有具體效果者。 (四)對於重大困難問題,提出有效方法,順利予以解決者。 (五)在惡劣環境下,盡力職務,圓滿達成任務者。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一次記一大過: (一)處理公務,存心刁難或蓄意苛擾,致損害機關或公務人員聲譽者。 (二)違反紀律或言行不檢,致損害公務人員聲譽,或誣陷侮辱同事,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