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corpiogirl】評論
第 11 條 公務人員登記為公職候選人者,自候選人名單公告之日起至投票日止,應依規定請事假或休假。公務人員依前項規定請假時,長官不得拒絕。
【貼貼樂 ( ̄︶ ̄)↗】評論
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 第11條 (選舉期間候選人之請假規定)公務人員登記為公職候選人者,自候選人名單公告之日起至投票日止,應依規定請事假或休假。公務人員依前項規定請假時,長官不得拒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