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63 經許可受僱在臺灣地區工作之大陸地區人民,其受僱期間之規定下列何者正確?
(A)不得逾 3 年
(B)不得逾 2 年
(C)不得逾 1 年
(D)不得逾 6 個月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788462
統計:A(9),B(10),C(82),D(3),E(0)

用户評論

【用戶】土豆

【年級】大一上

【評論內容】依台灣地區與大陸人民關係條例第11條,僱用大陸地區人民在臺灣地區工作,應向主管機關申請許可。經許可受僱在臺灣地區工作之大陸地區人民,其受僱期間不得逾一年,並不得轉換雇主及工作。但因雇主關廠、歇業或其他特殊事故,致僱用關係無法繼續時,經主管機關許可者,得轉換雇主及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