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投保單位非於勞工到職、入會、到訓之當日列表通知保險人者,其保險效力之開始,自下列何時起算?
(A)應為通知之當日
(B)應為通知之翌日
(C)通知之當日
(D)通知之翌日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困難0.28125
統計:A(135),B(113),C(90),D(162),E(0)

用户評論

【用戶】106警特上榜

【年級】大一下

【評論內容】符合第六條規定之勞工,各投保單位應於其所屬勞工到職、入會、到訓、離職、退會、結訓之當日,列表通知保險人;其保險效力之開始或停止,均自應為通知之當日起算。但投保單位非於勞工到職、入會、到訓之當日列表通知保險人者,除依本條例第七十二條規定處罰外,其保險效力之開始,均自通知之翌日起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