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27. 道路交通事故資料之閱覽應於警察機關之辦公處所為之,不得攜出或塗改增刪;警察機關得以複印或備份方式提供現場照片。
(A)O
(B)X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非常簡單1
統計:A(4),B(0),C(0),D(0),E(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