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美門研介】評論
香港澳門居民申請臨時入境停留作業規定四、香港或澳門居民申請臨時入境停留之申請程序如下:(一)至機場、港口申請:1. 個人申 請:於抵達機場、港口時,逕向入出國及移民署機場、港口服務單位申請。2. 團體申 請:團體可於出發前一日上午八時至下午五時,由旅行社負責人員或團體領隊將團體申請書傳送欲抵達機場、港口之入出國及移民署服務 單位。經審查合於規定者,預先印妥臨時入境停留通知單。旅行社或團體領隊,於申請人抵達時,須將原傳真之申請書正本及相關文件送入出 國及移民署服務單位辦理發證;不予許可者,入出國及移民署服務單位回傳原傳真之旅行社或團體轉知申請人。3. 商務航空中心申請:應由申請人所搭乘航班啟程前,由商務航空...
【Clovia】評論
香港澳門居民進入臺灣地區及居留定居許可辦法第 10 條......香港或澳門居民在當地出生、曾進入臺灣地區或持有第一項入出境證件,申請臨時入境停留三十日內離境者,得持有效期間三個月以上之香港護照、英國國民(海外)護照或澳門護照及訂妥機(船)位之回程或離境機(船)票,於入境時向移民署申請發給臨時入境停留許可,持憑入出境;其持有之第一項入出境證件,不予註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