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7.()當選舉結果,得票數最高與次高之候選人得票數差距,在有效票數千分之三以內時,次高票之候選人得於投票日後7日內,向管轄法院聲請查封全部或一部分投票所之選舉人名冊及選舉票,就查封之投票所於20日內完成重新計票。中央選舉委員會應於7日內依管轄法院重新計票結果,重行審定選舉結果。審定結果,有不應當選而已公告當選之情形,應予撤銷;有應當選而未予公告之情形,應重行公告。請問,《選罷法》的這些規定目的為何?(甲)保障當選人的正當性(乙)保障落選人的救濟權(丙)維持計票過程的公平性(丁)維持選舉機關的合法性。
(A)甲乙丙 
(B)乙丙丁 
(C)甲乙丁 
(D)甲丙丁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5
統計:A(0),B(0),C(0),D(0),E(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