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成】評論
營業稅法第八條第一項第十九款規定,飼料及未經加工之生鮮農、林、漁、牧產物、副產物免徵營業稅。未經加工之生鮮農、林、漁、牧產物、副產物,其範圍包括左列情形之一:1.未經加工之農、林、漁、牧原始產物、副產物。2.僅經屠宰、切割、清洗、去殼、冷凍等簡單處理不變更原始性質且非以機具裝瓶(罐、桶)固封之農、林、漁、牧產物、副產物。但與其他貨物或勞務併同銷售者,不包括在內。3.其他經財政部會同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認定者。(財政部84/02/23台財稅第841607538號函)食品罐頭為經過加工,所以必須要繳交營業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