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3 陳小姐經營甲公司,專營數位電腦等產品零售,陳小姐將一批平板電腦,贈送給乙公司尾牙摸彩之用,陳小姐在購入該批商品時已決定作為贈與使用,並以有關科目列帳,同時,購入該商品所支付之進項稅額,未申報扣抵銷項稅額;依現行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規定,下列何者正確?
(A)甲公司應按成本開立統一發票
(B)甲公司應按售價開立統一發票
(C)甲公司可免開立統一發票
(D)乙公司應按售價開立統一發票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非常困難0
統計:A(0),B(1),C(0),D(0),E(0)

用户評論

bilahom】評論

營業人為酬勞員工交際應酬等無償移轉貨物是否視為銷售釋疑 營業人為酬勞員工、交際應酬或捐贈而無償移轉之貨物,如該貨物於購入時已決定供作酬勞員工、交際應酬或捐贈使用,並以各該有關科目列帳,其購入該項貨物所支付之進項稅額,亦已依照營業稅法規定,除合於同法第19條第1項第2款但書規定為協助國防建設、慰勞軍隊及對政府捐獻者外,已依照不得申報扣抵銷項稅額之規定未申報扣抵者,可免視為銷售貨物並免開立統一發票,以資簡化。至營業人以其產製、進口、購買之貨物,原非備供酬勞員工、交際應酬或捐贈使用,係以進貨或有關損費科目列帳,其購買時所支付之進項稅額並已申報扣抵銷項稅額者,自仍應於轉作酬勞員工、交際應酬或捐贈使用時,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