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葉問開了一間餐廳叫做【我們與餓的距離】,這筆 200 萬創業金是因為償還爸爸 100 萬的債務之後所繼承的。因為口味佳及環境好,所以人潮不斷。一天收店之後,兩個蒙面歹徒潛入搶劫,所幸他的詠春拳學得好,馬上制伏歹徒,通知警察來處理善後。命運多舛的葉問,有一天店裡來了一個老先生說在 30 年前爸爸曾經跟他借過 200 萬,希望由兒子來償還。
【題組】59. 依照《民法》的規定,關於繼承制度何者錯誤?
(A)目前一律採限定繼承原則
(B)葉問一定要代替父親償還這筆 200 萬的債務,因為他已經繼承父親的財產
(C)限定繼承是以繼承來的錢去還債,不足的債權就消失了
(D)若要拋棄繼承須在三個月內向法院提出。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計算中-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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