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里長伯】評論
關於事故之偶然性(意外),最高法院75 年台上字第1986 號判決表示:「所謂外來突發之劇烈意外事故,在通常意念下,應指事故之原因出自外來,且係突發,而其發生又係出乎意料之外或不可預期者而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