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ny】評論
“頸部揮鞭樣損傷”這個病在美國和加拿大的醫學和法律界中非常的熟悉,但在國人的眼中是很陌生的,中文翻譯包括「馬鞭式創傷」、「頸部鞭打症」、「揮鞭樣損傷」..等,但我們大部份人都把它叫做『創傷以後的脖子痛』而不當作一個特殊的症候群。加拿大魁北克定義為「任何一個事故讓頭部和頸部突然並且使力的向一個方向移動然後再反彈回另外一個方向造成的損傷」。這病名包括損傷的方式及這種損傷所引起的症狀。大部份病人會在受傷24小時內發生脖子疼痛,有時會延遲幾天才發作。一般說來越早發生疼痛,運動範圍損失越厲害者預後越糟糕。若要針對某一個人來預料效果如何比較困難,但依整個族群而言大部份的人會在6個月之內恢復,若6個月內未恢復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