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題組一
         據報導:「暑假期間時常有國中剛畢業,升上高一的學生於深夜凌晨時分聚集在某社區廣場,嘻笑追逐、引吭高歌製造大量聲響,引起社區住戶的不滿。不堪其擾的蔡女士出面相勸,卻遭到國中生的追打,情急之下,蔡女士隨手拿起廣場中的小盆栽,砸傷其中一名學生的手臂。」 請回答4-6題
【題組】4.根據文章內容判斷,學生群聚社區廣場的行為已經違反下列哪一法律?
(A) 民法
(B) 刑法
(C) 噪音汙染防制法
(D) 社會秩序維護法。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計算中-1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

用户評論

smile】評論

社會秩序維護法 第 64 條有左列各款行為之一者,處三日以下拘留或新臺幣一萬八千元以下罰鍰:一、意圖滋事,於公園、車站、輪埠、航空站或其他公共場所,任意聚眾,有妨害公共秩序之虞,已受該管公務員解散命令,而不解散者。二、非供自用,購買運輸、遊樂票券而轉售圖利者。三、車、船、旅店服務人員或搬運工人或其他接待人員,糾纏旅客或強行攬載者。四、交通運輸從業人員,於約定報酬後,強索增加,或中途刁難或雖未約定,事後故意訛索,超出慣例者。五、主持、操縱或參加不良組織有危害社會秩序者。

沉澱過後繼續努力】評論

社會秩序維護法 第 64 條有左列各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