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ih-Han Huan】評論
660稱承攬運送人者,謂以自己之名義,為他人之計算,使運送人運送物品而受報酬為營業之人。
【愛莉絲】評論
我的個人理解是:像美食外送發車一趟賺多少錢來自全國法規資料庫的判決應該比較好記誦要旨:承攬運送契約法律上並非要是行為,除非當事人間曾約定須用一定方式外,凡明示或默示均可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