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嘉慶】評論
==限制or剝奪人民自由權利--應給予相對人陳述意見的機會 (例外--已通知陳述而未陳述or決定舉行聽證) (行程102) ==得不予陳述意見(行程103)1.大量同種類2.情況急迫3.法定期間限制4.行政強執處置5.事實客觀明白6.限制顯屬輕微7.訴願前應先行程序8.保全or限制出境
【Chang】評論
想請問C錯哪??
【總捅好】評論
聽證程序已經給予陳述機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