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2.依據我國憲法與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之規定,依其年齡判斷(不考慮其他因素),僅能參選立法委員,無法參選直轄市長或正副總統者,應是下列何人?
(A) 20 歲的朱先生
(B) 24 歲的張先生
(C) 30 歲的李先生
(D) 40 歲的丁先生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811655
統計:A(154),B(1560),C(175),D(33),E(0)

用户評論

【用戶】WEI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參選村里長、鄉鎮市區代表、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立法委員,得年滿23歲。參選鄉鎮市區長,得年滿26歲。參選直轄市長、縣市長,得年滿30歲。參選總統、副總統,得年滿40歲。凡持有國民身份證,且無第二國籍,任何人皆可登記參選。

【用戶】chiangpinyi

【年級】大二下

【評論內容】補充說明監察委員要滿35歲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