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0 依憲法增修條文第 2 條,總統、副總統由誰直接選舉之?
(A)中華民國全體人民
(B)中華民國自由地區全體人民
(C)臺灣地區全體人民
(D)中華民國臺灣地區全體人民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635796
統計:A(222),B(611),C(10),D(42),E(0)

用户評論

【用戶】Lin Sophia

【年級】國三上

【評論內容】第2條(總統、副總統)  (1)總統、副總統由中華民國自由地區全體人民直接選舉之,自中華民國八十五年第九任總統、副總統選舉實施。總統、副總統候選人應聯名登記,在選票上同列一組圈選,以得票最多之一組為當選。在國外之中華民國自由地區人民返國行使選舉權,以法律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