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3.糟「粕」: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759898
統計:A(17),B(60),C(595),D(27),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關於試題:70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六條規定主詰問、反詰問、覆主詰問、覆反詰問等之詰問程序,學說上 之名稱為

用户評論

akumo2001】評論

交互詰問的順序為何?  如果證人是被告一方聲請傳喚的,就由辯護律師或被告先問話,叫做「主詰問」;問完,檢察官如果認為有必要,也可以提出質疑,進行問話,叫做「反詰問」。「反詰問」問完,辯護律師或被告仍可就「反詰問」中所發見的疑點或事項再為問話,叫做「覆主詰問」。  證人如果由檢察官聲請傳喚的,那麼詰問的順序就由檢察官先開始。  證人若是法官主動傳喚的,原則上先由法官訊問,問完,檢察官、辯護律師或被告認為有必要,可以要求法官准許問話。這時候的問話具有「反詰問」的性質,至於由那一方當事人先進行問話,則由法官決定。

一路響叮噹】評論

奇怪,這題為何每每看到,潛意識就出現"相互"詰問而非交互詰問,真怪x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