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717 縣(市)政府應於重測開始後多久內敘明新地段名稱命名經過及緣由,並檢附段界命名研商紀錄、段名新舊對照表及段界調整略圖函送測繪中心備查?
(A)半個月
(B)1個月
(C)2個月
(D)3個月。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計算中-1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