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二、甲任職於某市政府消防局,不慎遺失自己所保管的一張消防安全檢查紀錄表。他擔心會受到處分,而自行製作另一張紀錄表,並填載與原紀錄表相同內容的資料。之後他又委託不知情的刻印業者盜刻乙、丙二名長官的職銜章,並加蓋在他新製作的紀錄表上。未料,該市政府實施政風業務督考時,政風人員知悉了前述行為。此時,甲立即向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申告自己的行為。試問:
【題組】⑴甲製作紀錄表行為是否符合刑法第 211 條偽造、變造公文書罪之「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要件?(10 分)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非常簡單0.947802
統計:A(47),B(22),C(1380),D(7),E(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