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9 下列關於監護宣告程序之敘述,何者正確?
(A)不服監護宣告之裁定者,應提起抗告
(B)關於監護宣告事由有無之認定,法院得依其裁量,命鑑定人鑑定
(C)撤銷監護宣告之訴,受宣告人有訴訟能力
(D)於監護宣告之原因消滅後,依民法規定得聲請監護宣告之人,得提起撤銷監護宣告之訴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443212
統計:A(248),B(462),C(999),D(545),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判決確定後的救濟管道只有再審及非常上訴

用户評論

徐宣友】評論

民事訴訟法第9篇(568條以後)已刪除

Ya Ya Chou】評論

(A)宣告監護之裁定,不得抗告。

温季庭】評論

同11F徐宣友民事訴訟法568條以後已刪除,這一題老道要刪了吧...何況現在民法上已經沒有禁治產了,改為監護宣告&輔助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