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7.行政法院認其他行政機關有輔助一造之必要者,得命其為何種行為:答案顯示:
(A)提供資料
(B)參與鑑定
(C)參加訴訟
(D)提出答辯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747934
統計:A(40),B(5),C(181),D(1),E(0)

用户評論

Issa Hsiao】評論

第 44 條行政法院認其他行政機關有輔助一造之必要者,得命其參加訴訟。前項行政機關或有利害關係之第三人亦得聲請參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