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59 大陸配偶來臺團聚與居留期間合計滿幾個月後,應加入全民健康保險?
(A)6個月
(B)4個月
(C)3個月
(D)1個月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403226
統計:A(26),B(25),C(7),D(0),E(0)

用户評論

我一定會考上】評論

(答案A)依現行健保法規定,大陸配偶持有團聚、依親居留及長期居留事由之臺灣地區入出境許可,在臺灣地區居留滿六個月起,應一律參加全民健康保險,但有一定雇主之受僱者,不受在臺居住滿六個月之限制,自受僱之日起在工作單位參加全民健康保險。所稱在臺居留滿六個月,指連續在臺居住達六個月或曾出境一次未逾三十日,其實際居住期間扣除出境日數後,併計達六個月。

【站僕】摩檸Morning】評論

原本答案為B,修改為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