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7「保密」是社會工作者重要的倫理原則,下列關於保密的敘述,何者錯誤?
(A)督導為了監督服務的品質或是提升社會工作者個案服務的專業知能,社會工作者在知會案主同意的前提下,是可以閱讀個案紀錄的
(B)有時其他單位因為轉介或工作的需要,向社會工作者要求提供案主相關資料時,社會工作者可以透過 很多方式來處理保密的要求,像是:取得案主願意提供資料的同意書、提供案主必要的訊息,而非所有資料都提供等
(C)當案主涉及虐待兒童、老人或其他家人時,社會工作者可以放棄保密的倫理原則
(D)不論在任何情況下,社會工作者的個案紀錄不能讓機構以外的人(如:評鑑委員、外聘督導等)閱讀,以免損及對案主資料的保密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832013
統計:A(28),B(14),C(44),D(525),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當事人中心理論

用户評論

【用戶】Wendy Ma

【年級】高三上

【評論內容】(C)為何是對的?

【用戶】峰 (社工師111上榜)

【年級】

【評論內容】(C)所說的放棄保密倫理原則,應該是根據Lowenberg&Dolgoff七項倫理守則,故為了保護兒童、老人等生命,是可以放棄保密原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