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essa Lin】評論
《中華民國訓政時期約法》是中華民國在訓政時期的憲制性文件,1931年5月由南京國民政府制定,至1947年《中華民國憲法》實施後自然廢止[1],但未有主管機關公告。
【Ginny Huang】評論
民國25年才公布《五五憲草》所以民國25年後才是以《五五憲草》為主民國25年之前是根據訓政時期的《中華民國訓政時期臨時約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