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2某建築師接受業主委託,執行企業總部大樓地上第十八層的招待所之室內設計,而所選用的各種室內材料如①~⑦所示,
①設置於舞台,提供簡報或發表用之投影布幕
②鋪設於出入口,面積1.5平方公尺的門墊地毯
③垂掛於室內,展示企業形象的廣告合板
④放置於展示區的絨布製企業吉祥物,高1.1公尺
⑤安裝於窗邊的布製橫葉式百葉窗簾
⑥供來賓使用之真皮沙發與吧台區的布製椅墊高腳椅
⑦鋪設於室內造景區之人工草皮,面積8平方公尺
若依據消防法施行細則所訂定之「防焰性能認證實施要點」,下列何者組合均不屬於被規範的室內防焰物品?
(A)①②③
(B)④⑤⑦
(C)①③⑥
(D)②④⑥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7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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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may】評論
依防焰性能認證實施要點進行判定即可二、消防法第十一條第一項所稱地毯、窗簾、布幕、展示用廣告板及其他指定之防焰物品,係指下列物品:(一)地毯:梭織地毯、植簇地毯、合成纖維地毯、手工毯、滿舖地毯、方塊地毯、人工草皮與面積二平方公尺以上之門墊及地墊等地坪舖設物。(二)窗簾:布質製窗簾(含布製一般窗簾,直葉式、橫葉式百葉窗簾、捲簾、隔簾、線簾)。(三)布幕:供舞台或攝影棚使用之布幕。(四)展示用廣告板:室內展示用廣告合板。(五)其他指定之防焰物品:係指網目在十二公釐以下之施工用帆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