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0 依都市計畫法指定之公共設施保留地供公用事業設施之用者,由各該事業機構依法予以徵收或購買;其餘由該管政府或鄉、鎮、縣轄市公所取得之,下列取得方式何者為非?
(A)徵收
(B)都市更新
(C)市地重劃
(D)區段徵收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683492
統計:A(75),B(501),C(49),D(24),E(0)
用户評論
【JEREMY65】評論
都市計畫法第 48 條依本法指定之公共設施保留地供公用事業設施之用者,由各該事業機構依法予以徵收或購買;其餘由該管政府或鄉、鎮、縣轄市公所依左列方式取得之:一、徵收。二、區段徵收。三、市地重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