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771依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之規定,若立法委員提出之法律案,經送程序委員會提報院會朗讀標題後,至少有幾人以上連署或附議經表決通過者,得不經交付有關委員會審查而逕付二讀?
(A)二十人
(B)三十人
(C)四十人
(D)五十人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567797
統計:A(67),B(22),C(8),D(0),E(0)

用户評論

【用戶】Tong

【年級】大二上

【評論內容】原本答案為C,修改為A